金种子送老叔,爱喝酒的他赞不绝口

  老叔这人爱喝酒,人送外号“酒葫芦”。平时没别的消遣,最大的快乐就是喝酒,酒就是他的“精神食粮”。即使早年家里生活困难,他也没断过,虽然喝的都是最廉价的红薯酒。每次下地,它都习惯性地带上一个葫芦,葫芦里装的就是酒。

  叔叔是干活的一把好手,无论是割麦子、砍高粱,还是掰玉米,他不光干得比别人快,而且能把身后的秸秆、粮食都摆得整整齐齐。

  比如我叔和几个庄稼汉同时开镰,从这边地头割到那边地头,然后再另起一垄返回原点,一个来回,如秋风扫落叶,他能甩别人三分之一的距离。到了地头,他直起腰,舒展一下身体,便拿起酒葫芦,美美地犒劳自己,喝上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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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摆在地头上的酒葫芦,成了他干活的强大动力。一口下去,无论再疲惫、再饥饿,他都能原地“复活”,就像一个开足马力的发条,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劲。

  因为一直在外地做生意,我有好几年都没有回家,这次回去自然要给老叔带点好东西,他就喝酒那么一个爱好,平时也不舍得喝贵的,于是我就给叔叔带了两瓶安徽的名优特产金种子馥合香,这酒一口三香,入口细腻、绵柔,绝对是他没喝过的好酒。平时他喝的酒都是便宜的烈酒,喝了伤身体,喝点好酒对身体好。

  收到酒的老叔笑得合不拢嘴,笑着说,“闺女是老爹的酒坛子,侄女也是闺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