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之间彰显股市发展之道

马方业 侯捷宁

先秦散文《吕氏春秋·尽数》中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这里的意思是说,经常流动的水不会发臭,经常转动的门轴不会遭虫蛀。人们借此比喻经常运动的事物不易受到侵蚀。其实,这句经典话语的奥秘就在于一个“动”字:生命在于运动,脑筋在于开动,宇宙间万事万物也在于运动。股市的健康发展,亦然。

构建一个优胜劣汰、吐故纳新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的A股市场,应该说是中国资本市场各方孜孜以求的大目标。中国股市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首先需要的是把握好IPO这个“入口关”与上市公司退市这个“出口关”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一进一出间的制度化设计及其实施,彰显出的效果一定是中国资本市场“新陈代谢”常态化的加速,也是良币驱逐劣币机制开启的正向循环。正所谓,进退互动,见股市发展之道。

今年2月1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已正式启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迎来新局面。此时此刻,市场传来消息称,ST凯乐在今日终止上市暨摘牌。ST凯乐,也成为2023年退市的首只股票。

众所周知,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一个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股票市场和一群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不仅需要一个为市场源源不断注入活水的好“入口”,也需要一个畅通无阻并力促存量风险有序出清的好“出口”。因此,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改革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监管部门对此也做出了不少的努力。

早在1993年,《公司法》就对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退市制度得以初步形成。2012年,中国证监会启动了退市制度改革。2014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区分了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确立了重大违法类退市指标。2018年,证监会对退市若干意见再做修改,加大了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的公司和“僵尸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但从实际运行效果看,长期困扰我国资本市场“退市难”的老大难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其深层次的原因就在于股票发行上市的市场化、法治化程度不高,行政干预过多等等。

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退市新规,并于当日起实施。中国资本市场史上最严的退市新规出炉了。新规落地,刀下见菜,威力渐显。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退市新规实施以来,强制退市公司数量创历史新高,2021年和2022年分别达17家和42家。59家退市公司竟占过去30多年A股市场全部已退市公司总量的40。而此前的2019年和2020年,退市公司数量仅仅分别为11家和16家。这些数据表明,退市新规已打破了“退市难”的僵局。尤其是近两年“多元化”退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通过“三个一批”,即“重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中国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吐故纳新的多层次退出路径,已清晰呈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至此可以说基本得以确立。

更引人注意的是,正在全市场推开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重要举措中,退市机制的优化与完善仍然是这项重大改革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答记者问明确指出,“畅通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退出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强化退市监管,健全重大退市风险处置机制。”

目前,A股已迎来2022年报披露季。在此之前,已有不少ST板块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并提示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A股或将迎来新一批退市公司。截至2月12日,ST凯乐已经确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在今日摘牌,ST金州因为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已经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此外,13家公司预告了财务类退市(其中ST科林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未获深交所审核同意),4家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这组最新的数据,可以说,既是退市制度完善的结果,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应退尽退”理念下,“退得下”“退得稳”“上市公司质量得以提高”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当然,市场上也有观点认为,目前A股市场的退市率相比国外成熟市场还有很大差距,并主张大进大退。对此,笔者并不苟同。毕竟,我们还要充分考虑2亿散户这个市情与国情,也是充分认识到资本市场的人民性,并切实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退市制度必须体现中国的制度特色,对退市的评价应该主要不在于数量而在于质量,即是否做到了“应退尽退”,让优秀的公司留下来,同时淘汰掉那些空壳或僵尸公司、祛除掉那些害群之马公司。总之,一个走得顺、行得稳,能促进和保障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退市制度,才应该是我们改革过程中所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