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路街道成立首个李沧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 代行业委会职责

   8月25日,湘潭路街道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街道四楼会议室举行,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物管中心湘潭路街道办有关领导及各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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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属于社区居委会的下属委员会人员由社区 “两委”成员、网格员、业主代表等组成,其中党员比例不低于60%,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履行监督、协调和服务职能。最为关键的是,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安排其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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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李沧湘潭路街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其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以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练兵场,通过触底摸排、走访调研,凭借街道“物业联盟”坚实底蕴,实现了辖区内8个社区全覆盖。

  李沧区全力推进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目前虎山路街道辖区22个社区居委会和湘潭路街道办事处8个社区居委会均已完成成立工作,其余9个街道办事处也已召开了调度会议,正在抓紧推进。